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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发布时间:
Apr 10,2023
来源:
网络
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始建于 1987 年,前身为洛阳市分子筛厂,2004 年 4 月改制为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洛阳市吉利科技园道南路北侧, 占地 50 余亩,注册资金 1200 万元人民币,从事分子筛的研发和生产,产能 3000 吨/年。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 3000t/a 分子筛生产装置项目环评报告表于 2005 年 11 月通过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监表【2005】146 号),2008 年 11 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豫环保验【2008】156 号)。
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洛阳 市吉利区发改委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 2017-410306-26-03-023405,该项目是企业在 3000t/a 分子筛生产装置项目基础上进行的技术改造,将原有的 1 台燃煤锅炉和 2 台燃煤焙烧炉改造为 1 台燃气锅炉和 6 台燃气焙烧炉。该项目属未批先建,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吉利分局对此进行了处罚并要求需完善手续。企业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缴纳了罚款,并委托北京华夏博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洛阳天平分子 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吉利分局于2019 年 6 月对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进行了批复,文号为 洛吉环申〔2019〕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 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 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 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企业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公示。2019 年 11 月-2020 年1 月进行相关设备调试,2019 年 11 月 1 日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2020 年 1 月各项设备调试完毕,运转正常。河南三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1 月 18 日对《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针对该工程执行环评批复及环评建议的实际情况, 以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污染 物排放总量情况,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对照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完成了《洛阳天平 分子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0 年 4 月 9 日成立了以建设单位、检测单位、验收专家等为成员的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由于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 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第二款:污染物排放不符合 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情形,未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企业应进行整改 后再次组织验收。随后,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编制了《洛阳天平分子筛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吉 利环境保护分局进行了备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取得了排污许可。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完善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再次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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